真的想成为咸鱼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免费小说网站www.lambo-doors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清晨,阳修还在呼呼大睡,就感觉好像有什么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,阳修缓缓睁开眼,便看到可莉像小猫一样,趴在阳修那宽阔的胸膛上。

他将可莉从自己身上抱起来,轻轻放到旁边又细心的帮可莉盖上被子。

随后便起床给可莉做早餐去了。

过了一会,可莉翻了个身,感觉碰不到阳修,可莉伸出小手,左右抓了抓,发现只有自己一个人便醒了过来,小手揉了揉眼睛,可爱的打了个哈欠。

“阳修哥哥,你在哪?”

就在这时一只大手摸了摸可莉的小脑袋,随后传来了阳修的声音。

“小可莉醒了吗?起床吃饭了。有你喜欢吃的鱼香吐司。”

“嗯,可莉明白了,阳修哥哥抱抱。”可莉点了点头,随后向阳修伸出双手,示意阳修抱她过去。

阳修宠溺的抱起可莉,可莉小脑袋一点一点的,很显然她没睡醒。随后阳修先是帮可莉洗了洗脸,让可莉稍微清醒一点,便将可莉放到了椅子上,并将放着吐司的餐盘推到了可莉的面前。

可莉闻到鱼香吐司的香味,小鼻子嗅了嗅,才缓缓清醒,拿起吐司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。

阳修坐在对面微笑着看着可莉小口小口的吃着吐司。

“唔,阳修哥哥做的鱼香吐司真好吃。可莉想学做这个。”可莉看着阳修眼神坚定的说道。

“下次,下次哥哥教你好不好。今天哥哥还有点事,要去骑士团一趟,小可莉就先自己一个人去炸鱼吧。”阳修笑着对可莉说道。

“不要不要,可莉要和阳修哥哥在一起。”可莉摇晃着小脑袋,一副不情愿的样子。

“可莉听话,这次哥哥确实有事不能带着你,这样吧,哥哥这次多给你做一点渔人吐司下次哥哥就陪你一起去炸鱼,好不好。”阳修捏了捏可莉那肉嘟嘟的小脸蛋哄着她。

“唔,好吧。”可莉无力的垂下来小脑袋,随后猛地抬起头满眼小星星的望着阳修说道“那阳修哥哥也要答应可莉,要把可莉炸的鱼全都给做成料理。”

“呵呵,真是怕了你了,哥哥答应你,但你今天不要跑太远,知道吗?”

“嗯嗯,可莉明白了。”可莉点了点头。

阳修笑了笑,这次去厨房制作了几份渔人吐司打包好放到可莉的红色小书包中。

“好了,那哥哥就先走了。”阳修说完便走了。

“阳修哥哥,是大笨蛋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穿书 肉文女主每天都在尝试逆天改命(np)

穿书 肉文女主每天都在尝试逆天改命(np)

舞法天女毕福剑
某天普通少女柴田綾乃在吐槽朋友推荐的肉文,什么“听到淫语”就发情的女主设定之后,就悲催的穿书了。女主上远澪花是口嫌体正直碧池?!还有身边怎么这么多帅哥! 帅气的青梅竹马重寺矢月:“为什么不依靠我呢,会很轻松的” 公司总裁安达智久:“我的小兔子今天准备好被吃掉了吗” 温柔优雅前辈冢田和也:“没关系的,尽情沉溺于我吧~” 变态控制欲弟弟上远优马:“这么色的姐姐只能我一个人看到哦” 冷漠黑道本桥燐:“你
玄幻 连载 2万字
允落凡尘

允落凡尘

唐泰斯
我和允珍的婚礼温馨而精致,而我也在婚礼上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小姨子,韩国无人不知的一代女团门面林允儿。我忘不了第一次见到小姨子的惊讶和窘迫,这可能也是大多数普通人在生活中见到大明星的正常反应。这几年和妻子一家相处下来,我发现尽管妻子允珍和小姨子允儿在眉眼间有那么几分相似,但作为姐妹两人的性格却完全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。
玄幻 连载 1万字
波纹

波纹

衣一
艾兰大陆菲尼亚公国,是大陆中部的三大传统强国之一,而位于紫光森林边上的洛菲斯学院,则是菲尼亚公国有名的军事艺术魔法学院。自从菲尼亚公国建国开始,这里就为公国培养了数不清的魔法师,药剂师和政治人才,素有尼亚皇冠的名誉
玄幻 连载 13万字
凡仙之劫

凡仙之劫

源来如吃
(双女主+修仙玄幻+现实+搞笑+杀伐果断。) 病劫,心劫,苦海劫,情劫,人劫,地劫,天劫,万物都有劫,劫或断人六欲,或催人觉醒,或思悟大道,或令人不振,一次意外的相遇,让林安有了可以修仙的劫,但对于林安来说,劫夺走了他在乎的一切,洛笙,君桃,地蓝星上的一切。洛青岳父,苏岳师傅,姜六,郑斌…林安在一次意外的机会,明白了,只要自己足够强大,就可以复活众人,于是带着他们的期望,一直走下去,走了多久呢?走
玄幻 连载 155万字
龙旂

龙旂

一只软泥怪
八岁那年,母亲把我送到了青云宗,说她要镇守瑶池,没空再照顾我,二来她的伤也好了,不需要再和我双修,三来我的底子已经打好,往后的修炼都只能靠自己,她帮不上我太多了。
玄幻 连载 2万字
死于寂寞

死于寂寞

看来你很寂寞啊
一个成人化的小说,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,故事是很俗套的,用第一人称写作文,是我最拿手的,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,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,读者也不爱看,哈哈。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,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。 其实吧,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,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,而第三人称,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,当然啦,也不是全部都是。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,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,是这样的:看来你很
玄幻 连载 0万字